索 引 号:674138057/2016-00001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税务局 | 关 键 词:机构,职能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7-28 | 发布日期:2016-07-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航空港区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港区国税局”)隶属郑州新区国家税务局,正科级单位,对郑州新区国税局和港区管委会负责,承担郑州新区局和管委会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航空港区辖区内所有税源的税收征管工作。
按照郑州新区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要求,人员39名同志,内设四个职能科室,下设一个副科级税源管理分局。四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教科、综合业务科和纳税评估科。办公室主要负责公务接待、行政管理、后勤、财务、文秘等工作;人事教育科主要负责人事教育、纪检监察、党建和工青妇等工作;综合业务科主要负责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税收政策落实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纳税评估科主要负责增值税、流转税等多个税种的纳税评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检查工作等。税源管理分局全称郑州航空港区国家税务局机场税务分局,主要负责辖区内具体的税源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