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委对2016年第七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16年7月28日至2016年8月10日)。各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申诉材料报送至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审批大厅资质受理窗口。
公示期内,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凡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
联系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
联系电话:行政审批办公室 0371-67188961、67173575
监督举报电话:0371-67188950
邮政编码:450006
附件:郑州市2016年第七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