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97863874/2016-00509 |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司法/业务信息/人民调解 | |
发布机构:荥阳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业务信息,人民调解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7-29 | 发布日期:2016-07-2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日,荥阳市王村镇司法所化解了一起农民工讨薪纠纷,成功为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3万元。
2016年7月29日上午8时许,农民工唐某等众工友因工资纠纷,在王村镇房罗村一工厂楼顶准备跳楼。危急之下,王村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介入,先疏导稳控唐某等人的情绪,并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据悉,农民工唐某此前跟包工头李某同在该厂打工,工厂与李某签订有承包合同,李某继而将工程转包给唐某等13名农民工,约定由他们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厂的土建工程,完工后付清工资。目前厂方已对李某结清工程款,因唐某等人未能按时交工,李某一直拖欠他们工资且不愿出面解决问题,久拖未决。
介于该案件的重大性和复杂性,也为了尽快帮农民工拿到拖欠工资,王村镇司法所工作人员联系到厂方负责人房某,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深入调查。对于欠薪,房某称:这是包工头李某与唐某等人的纠纷,自己也是受害者,不愿再付第二次工资。见房某态度强硬,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房罗村民调员改变调解策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长达5小时的耐心劝解和多方面做工作,厂方终于答应先将3万元工资款全部垫付。半小时后,房某将3万元工资款当面交给了唐某及众工友,双方握手言和。至此,一场讨薪风波得以快速圆满化解。近年来,荥阳市司法局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加大对涉农纠纷调解力度,切实维护好农民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