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63725558/2016-0003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中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政务,通知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7-27 | 发布日期:2016-07-3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总局关于发布临床试验的电子数据采集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6年第114号)
2016年07月29日 发布
为规范临床试验电子数据采集技术的应用,促进临床试验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符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和数据管理工作相关规定的原则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临床试验的电子数据采集技术指导原则》,现予发布,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临床试验的电子数据采集技术指导原则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7月27日
2016年第114号通告附件.docx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