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村镇对孤柏渡水上餐饮渔家乐和农庄下达停业通知书

索 引 号:397863874/2016-00561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渔业/业务信息/渔政检验监管
发布机构:荥阳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渔业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8-01发布日期:2016-08-0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王村镇对孤柏渡水上餐饮渔家乐和农庄下达停业通知书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要求,地表水饮用水源各级保护区内,禁止任何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向水体排放油类、酸类、碱液或者剧毒废液;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容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今天,镇安监办对我镇司村孤柏渡4家从事水上餐饮的渔家乐、1家位于黄河湿地保护区内的农庄下达《停业通知书》,并当场进行停业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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