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党工委 龙湖办事处 关于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通知

索 引 号:050874638/2016-2044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关 键 词:通知,环境保护,一岗双责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7-29发布日期:2016-08-0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龙湖党工委 龙湖办事处 关于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绿色持续发展理念,保护辖区群众的环境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郑东新区党工委郑东新区管委会关于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通知》(郑东发〔2016〕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现就办事处各村、各部门的相关责任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原则。

(二)环境保护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环境保护“党政同责”,是指在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各级党委与同级政府负有共同的责任;“一岗双责”,是指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承担的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做到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

(三)环境保护坚持“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

二、工作职责

(一)总体目标职责

1.将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工作计划,落实生态功能区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等生态保护制度。

2.严格执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组织实施大气、水、土壤、噪音和辐射等环境污染防治,维护环境安全。

3.加强环境保护执法监管,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组织整改重大环境问题,依法取缔或关闭严重环境违法企业。

4.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及运行。

5.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加大环境保护经费投入,不断提升环境保护执法等能力建设。

(二)建设环保办职责

1.大力宣传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负责办事处环境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指导辖区内黄标车淘汰工作,负责辖区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

3.负责对辖区内大气、水、固体废物等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开展督查。

4.及时向办事处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报告督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5.负责对上级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及时回复整改情况。

(三)农办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2.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推广使用合理农业技术,优化种植结构、标准农业投入品,改进种植技术,防治农业环境污染。

3.加强农田土壤污染防治,指导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4.大力宣传养殖污染的危害和畜禽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并负责组织取缔辖区内一切畜禽养殖户。

(四)安监办职责

1.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监督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3.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次生环境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执法中队职责

1.加强对饮食服务经营场所油烟和露天烧烤实施监控管理。

2.加强渣土车大气污染方面的运营管理,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全面治理渣土车无证运营、私拉乱倒、沿途遗撒、扬尘污染等问题。

3.负责噪音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财政所职责

1.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需要,统筹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经费的预算安排,加大城乡环境污染防治财政投入。

2.贯彻落实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

3.加强对各部门涉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法制办、考核办职责

1.加强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审核。

2.加强对环境保护执法的监督检查。

3.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实绩考核评价制度,将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生态效益等纳入各村、各部门,各三级网格长、网格员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八)纪检监察室职责

1.对党员领导干部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的;做出的决策违反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等行为,且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室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各三级网格长职责

1.各三级网格长要尽职尽责,做好网格内大气、水、土壤、噪音和辐射等环境污染的排查、监督和整改工作。

2.认真做好各类污染源排查上报,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确保完成治污工作目标。

 

龙湖党工委

龙湖办事处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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