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50874419/2016-0009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金光路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7-30 | 发布日期:2016-08-01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7月29日上午,郑东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胡志军带队对金光花苑安置区项目工程食品卫生安全进行专项检查。金光路办事处劳保所所长刘茂林和卫生监督站负责人等陪同。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是安置区建筑工地食堂和无证经营小饭店、药店、小超市,共检查企业商户14家,当场查封1家无证药店。检查结束后,胡志军副局长主持召开了安置区各标段负责人参加的食品卫生安全座谈会,要求各标段食堂不得加工出售凉菜,不得使用发芽土豆等不安全食材,并严格做到每餐留样,切实保障工人用餐安全;同时,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宣传,营造人人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