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86213728/2016-0093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二七区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采购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8-02 | 发布日期:2016-08-0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二七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委托,就长江路街道办事处购执法电瓶车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符合相关条件、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江路街道办事处购执法电瓶车
二、采购项目编号:二七政采谈判-2016-10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长江路街道办事处购执法电瓶车,采购电动巡逻车,预算价为14万元,共采购2台;交货期: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到达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为生产商。
3.投标人须提供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关警务用车检验报告。
4.投标货物须具有国家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机械科学研究院工程机械军用改装车试验场共同颁发的“电动巡逻车”检测报告。
5.投标人提供“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关警务用车(警务室或四轮汽车)底盘及整车的检验报告。
6.投标人应具有特种设备A级制造许可证。
7.投标人须通过OSHSA18001体系认证。
8.投标人须能保证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为招标人进行紧急维修服务。
9.投标人须供201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电动巡逻车单笔20台项目制作及供货合同。
10.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
五、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8月2日起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六部(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309室)
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其他有关事项: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的证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警务用车检验报告、电动巡逻车”检测报告、警务用车(警务室或四轮汽车)底盘及整车的检验报告、OSHSA18001体系认证、特种设备A级制造许可证《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投标人按照公告第四项“供应商资格要求”要求的资料进行准备,需提供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
六、谈判响应性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8月5日下午15:00时
谈判响应文件接受地点: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五楼会议室
七、谈判会议有关信息:
谈判时间:2015年8月5日下午15:00时
谈判地点: 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五楼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派委托人携带委托书及身份证参加谈判会议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天元、万安舸
联系电话:0371-86664932
联系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代理六部.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