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4941/2016-00061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其他 | |
发布机构:中牟县财政局 | 关 键 词:机构,业务流程,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直接支付,授权支付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8-03 | 发布日期:2016-08-0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流程说明:
预算单位需要用款时,填写报账汇总单,并附领导签字的原始票据,向收付中心提出支付申请,收付中心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分月用款计划及相关要求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生成打印《财政资金支付凭证》,报账会计持支付凭证到收付中心会计科盖章送代理银行。代理银行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将款项直接支付给收款人或供应商。财政直接支付适用于工资、政府采购、工程及其他物品和服务等,财政直接支付的结算方式是转账或电汇,不允许提取现金。
流程说明:
预算单位需要用款时,填写报账汇总单,并附领导签字的原始票据,向收付中心提出支付申请,收付中心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分月用款计划及相关要求对支付业务审核无误后,生成打印《财政资金支付凭证》,报账会计盖章将支付凭证送代理银行,代理银行收到支付凭证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或供应商。财政授权支付适用于预算单位的日常零星支出和未实行政府采购的购买支出。各预算单位在本单位授权额度内,可通过转账、电汇、公务卡、提取现金等结算方式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