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工商质监局徐庄工商质监所配合徐庄镇政府开展耕地占用税清理工作

索 引 号:005303158/2016-0021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登封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关 键 词:工作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8-04发布日期:2016-08-0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工商质监局徐庄工商质监所配合徐庄镇政府开展耕地占用税清理工作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徐庄镇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从7月下旬开始,徐庄工商质监所配合徐庄镇政府开展了耕地占用税清理工作。

      此次清理工作组,由徐庄镇副镇长王一奔任组长,镇财政所、派出所、国土所、工商质监所、国税所、地税所、环保所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主要对占用耕地建房、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应按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情况进行清查。重点清查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是否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超面积用地是否缴纳耕地占用税;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是否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

      目前已深入农户、企业共计160多户,下达纳税通知书27份,已有纳税人陆续到税务所交税,耕地占用税清理工作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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