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人民调解工作,从基础做起

索 引 号:005283601/2016-0004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上街区司法局关 键 词:规范,人民调解,基础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8-05发布日期:2016-08-0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规范人民调解工作,从基础做起

一是针对区司法局面向全区专职民调员进行集中培训列计划大纲并筹备前期准备工作,强化我区人民调解工作,迎接普法督导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更有效地发挥民调员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更宽领域拓展,提升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采取“三统一”等多项措施,规范人民调解档案卷宗。统一印制人民调解卷宗封面、封底;统一印制人民调解申请书、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人民调解协议书、人民调解口头协议登记表、回访记录等文书; 统一人民调解卷宗装订规范。既保证了调解卷宗内容的完整性,又体现了调解的严肃性。制定“调解卷宗考核标准”(百分制)结合各所反馈意见整改定稿。后期对人民调解卷宗进行考核评比,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使各调解中心更加注意调解过程中材料的收集和调解细节的处理。
   三是审核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平台有关月报表人民调解案件情况的信息并上报市局基层处。做到案件信息有据可依。完善数据化、合理化、清晰化案件信息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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