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67089/2016-0015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中原区财政局 | 关 键 词:采购,政府采购,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8-08 | 发布日期:2016-08-0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就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3个办公区消防设施改造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3个办公区消防设施改造采购项目
1.2 采购编号:中原竞争性谈判采购(2016)009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招标范围:陇海路96号办公区、百花路13号办公区、伊河路96号办公区消防设施改造;
2.2 工程概况:本项目为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陇海路96号办公区、百花路13号办公区、伊河路96号办公区消防设施改造工程,总面积为17353.16平方米;
2.3 采购预算价:20.5万元;
2.4 建设地点: 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陇海路96号办公区、百花路13号办公区、伊河路96号办公区;
2.5工期:20日历天;
2.6质量:合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潜在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生产和经营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2014年度或201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必须具备行政部门颁发并年检合格的消防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4、其他要求: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08月08日至2016年08月11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
4.2、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2209)
4.3、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售后不退
4.4、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资料费:竞争性谈判文件费100元/份。
4.5、购买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资质证书;
④财务状况报告;
⑤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五、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5.1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2日15:00(北京时间);
5.2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会议室;
六、谈判有关信息:
6.1 谈判时间:2016年08月12日15:00(北京时间);
6.2 谈判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8.1采购人: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371-67692630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200号
8.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女士、郑先生
电 话:0371-63976168/63976573
传 真:0371-63976221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