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7月份全区城市精细化工作考核情况扣款和奖励的认定通知

索 引 号:71563404X/2016-0004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上街区爱卫办关 键 词:7月份扣款
文    号:上爱卫办〔2016〕25号成文日期:2016-08-08发布日期:2016-08-08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7月份全区城市精细化工作考核情况扣款和奖励的认定通知

区财政局:

7月份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检查情况已出,根据《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建设美丽上街活动的通知》(上办〔2013〕13号)和《上街区城市管理考核办法》(郑上城乡〔2016〕9号)文件要求,按照检查情况,请财政局对相应单位进行扣款和奖励。具体如下:

一、镇办

1.奖励第一名工业路街道办事处(扣15.5分)10000元。

2.奖励第一名济办东方社区(扣5分)3000元。

3.奖励第二名中心办江南小镇社区(扣5.5分)2000元。

4.奖励第三名峡窝镇金昌社区(扣6分)1000元。

5.工业路街道办事处扣15.5分,扣款2000元。

6.济源路街道办事处扣19分,扣款2000元。

7.中心路街道办事处扣20分,扣款4000元。

8.新安路街道办事处扣20分,扣款4000元。

9.峡窝镇政府扣26分,应扣款4000元,实扣款14000元(最后一名扣款10000元)。

10.中心办汇才社区扣22分,扣款1000元。

11.新安办昌盛社区扣23分,扣款2000元。

 12.中心办如意社区扣24分,扣款3000元。

    二、局委

1.区房管中心扣16分,扣款2000元。

2.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扣21分,扣款4000元。

3.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扣26分,扣款4000元。

4.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扣28.5分,扣款4000元。

5.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扣29分,扣款4000元。

6.区公安局扣37分,扣款6000元。

 

附:《上街区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十项工作7月份进展情况通报》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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