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商都路便民服务中心备案确认书

索 引 号:737405256/2016-20294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重大建设项目/项目信息/重大项目批准信息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作办公室关 键 词:国有经济,重大项目,备案,项目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8-08发布日期:2016-08-0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商都路便民服务中心备案确认书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项目编号:豫郑郑东服务〔2016〕15784    

企业名称: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商都路便民服务中心,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该项目为允许类。提交资料符合《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豫发改投资〔2014〕1339号)文件要求,准予备案。备案内容如下:      

      一、建设地点: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西南角    

      二、建设主要内容:该项目总投资约35849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9518.36平方米,绿地面积1232.6平方米,绿地率为12.95%。总建筑面积为47589.2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821.6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767.63平方米(含人防)。小区主要设备包括消防、人防、安全智能化等。    

      三、建设起止年限:2016年08月 至 2018年08月    

      四、总投资:35849万元 ,其中:企业自筹10754.7万元,国内银行贷款25094.3万元,其它资金0万元。    

备注:

      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对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符合备案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此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
      4、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
      5、此备案确认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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