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0759247/2016-00101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 关 键 词:环境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8-05 | 发布日期:2016-08-0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市政建设环保局拟对河南乐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台手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变更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8月4日-----2016年8月10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 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00万台手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变更 | 四港联动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智能手机产业园一期) | 河南乐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位于四港联动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智能手机产业园一期),租赁手机产业园6号厂房,总面积10000平方米,建设8条手机组装线及2条包装线,环评文件于2014年6月由市政建设环保局批复。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原租赁一至四层厂房变更为二层东侧,原批复生产线规模、工艺、产品产量及污染防治措施均不发生变化。 | 一、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人民路污水管网排入新郑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大气。锡焊烟尘、VOC和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处理后废气经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 三、固废。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定期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置。 四、噪声。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86112289 传真:86198895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空港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