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机关大楼管理的通知

  • 索引号:005266932/2016-0003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发布机构:中原区房产管理局
  • 关键词:规范性文件
  • 文号:中房字【2016】28号
  • 成文日期:2016-08-08
  • 发布日期:2016-08-09
  • 体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原区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机关大楼管理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大楼的管理工作,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大楼的办公室统一调配、会议室安排、食堂管理、门卫值班、机房和电子设备的管理、电话调试、门口秩序维持。其他临时性任务统一安排、综合协调。

    二、局管理科负责局机关大楼的修缮、电梯年检、签订维保单位、水电气缴费及维修。

    三、局物业科负责与物业公司商谈保洁、电梯日常巡检等协议事项,并聘用物业公司,承担局机关大楼公共区域、楼前卫生保洁工作和电梯日常巡检。

    四、局安全科负责局机关大楼的消防安全,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和机关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

    五、局财劳科负责局机关大楼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的采购。

    六、局属各科室按属地原则,各自管理科室办公设备的保管、防火、防盗等安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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