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民政局四项措施加强行政审批监管工作

索 引 号:005292372/2016-0015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牟县民政局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8-10发布日期:2016-08-1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民政局四项措施加强行政审批监管工作

今年以来,中牟县民政局坚持统筹协调,强抓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审批材料真实可信,审批过程依法合规,审批风险安全可控。

一是建立审批监管长效机制。组织制定了《中牟县民政局行政审批事项监管制度》,明确了7方面事项的监督检查对象、内容、方式、程序以及处理等内容,从制度上强化行政审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二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行政审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并以查找岗位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单位风险为突破口,排查审批事项廉政风险防控点,设置审批环节风险防控等级,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贯穿于行政审批全过程。

三是建立日常巡查监督机制。局属各科室对已办结的行政审批事项以日常检查、飞行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进行后续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审批要求的,责令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

 四是建立行政审批公示机制。局属各科室将审批项目、审批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和审批结果等进行公示公开,主动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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