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79226980/2016-0001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IT产业园社区服务中心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人事,任免,人事任免 | |
文 号:郑港社工委〔2016〕24号 | 成文日期:2016-08-10 | 发布日期:2016-08-1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科室,各社区工作站:
经社区服务中心党工委研究,决定:
曹国民同志任第十二工作站代理站长;
单水玲同志任第十三工作站代理站长;
连瀛政同志任中心团工委书记(正股);
刘晓富同志任第十二工作站副站长(正股);
左洋冰同志任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副主任(副股)。
免去:
曹国民同志第十三工作站代理站长职务;
单水玲同志第十三工作站副站长职务(正股);
连瀛政同志第十二工作站代理站长职务;
左洋冰同志中心团工委副书记(副股)职务。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