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统计局“三强化”限上贸易企业数据质量

索 引 号:005295418/2016-0019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牟县统计局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8-11发布日期:2016-08-1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统计局“三强化”限上贸易企业数据质量

为进一步提高贸易企业统计数据质量,扎实做好基础数据,中牟县统计局 “三强化”限上贸易企业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进一步加强限上贸易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要求企业必须建立统计台帐,明确报表责任人,将规范化流程与数据真实相结合,保证源头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要求企业建立业务交接制度,确保出现统计人员交接时统计工作的平稳过渡。

二是进一步强化限上贸易企业统计业务培训工作。加强对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特别是对新上岗统计人员进行重点指导和“一对一”业务培训。将沟通联络与业务指导相结合,切实加强与企业统计人员的沟通联系,关注企业的经营形势,及时掌握企业的第一手资料。

三是进一步加大限上贸易企业统计检查监督力度。加大《统计法》宣传力度,及时解决企业在思想认识及统计工作配合上的各种问题。对存在瞒报、漏报统计数据等违法行为的企业,严格按照统计法进行查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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