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K23669941/2016-0009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工作信息,耕地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8-11 | 发布日期:2016-08-1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宣传发动。各村(居)委会要组织人员上门宣传,市纳税人了解政策,增强依法纳税意识,营造耕地占用税清查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是水源排查。成立水源清查工作小组,组织抽调人员对所辖区税源进行全面排查,造册登记,核查土地面积及应纳、已纳税额,摸清税源底数。
三是集中征收。各村居委会联合地税所住户核查,清缴税款。
四是总结完善。总结经验,建立完善税收管理制度,重点对临时占用耕地制定管理制度,强化征管措施,形成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