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费的通知(试行)

  • 索引号:005254042/2016-0011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关键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6-08-02
  • 发布日期:2016-08-11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费的通知(试行)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费的通知(试行)》(豫建设标〔2016〕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办法实施后,郑建文〔2015〕68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费的通知(试行)(豫建设标〔2016〕47号)

     

    2016年8月2日

    附件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费的通知(试行)(豫建设标〔2016〕47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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