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2164910/2016-00038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安全生产 | |
文 号:牟安委办〔2016〕 37号 | 成文日期:2016-08-12 | 发布日期:2016-08-12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按照《河南省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实绩档案实施办法(试行)》(豫安委〔2016〕5号)要求,请各乡镇(街道)尽快建立本辖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档案。
1.本次建档是首次建档,包括2015年度和2016年度第一季度,请各乡镇(街道)分别填写,于2016年度8月25日前将安全生产工作实绩表纸质版一式五份(附电子版)报送至县政府安委办。
2.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实绩表(附件1-2)需填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本辖区安全生产状况、因安全生产工作获得表彰奖励情况、因安全生产工作受到问责处理情况,报送至县政府安委办。经县政府安委会综合评价后,报县委组织部。
3.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实绩表(附件3-6)除需填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本辖区安全生产状况、因安全生产工作获得表彰奖励情况、因安全生产工作受到问责处理情况外,还需本级党委、政府作出综合评价,并加盖本级党委、政府公章,报送至县政府安委办。经县政府安委会综合评价后,报县委组织部。
4.对于逾期不报或填报不实的单位,县政府安委会将通报批评,并列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
(联系人:杜娟 电话:0371-62126288)
附件:1.党委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实绩表
2.政府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实绩表
3.党委主要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实绩表
4.政府主要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实绩表
5.政府副职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实绩表
6.政府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实绩表
2016年8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