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8080960X/2016-00015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 |
发布机构: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航空港区分局 | 关 键 词:医疗器械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8-12 | 发布日期:2016-08-1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2016年第5期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对一次性使用输液器重力输液式(带针)、中医诊疗电气设备、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等6个品种463批(台)产品的质量监督抽验情况进行了公告。其中被抽验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涉及10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2个品种11批(台);被抽验项目为标识标签、说明书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涉及14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2个品种16批(台);抽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涉及203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6个品种440批(台)。
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要求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处理。并要求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将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