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冯堂办事处小散乱差企业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349502927/2016-0002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冯堂办事处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冯办〔2016〕55号成文日期:2016-08-12发布日期:2016-08-12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冯堂办事处小散乱差企业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站所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冯堂办事处小散乱差企业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8月12日

 

冯堂办事处小散乱差企业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及实验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精神,进一步排查治理小散乱差企业,巩固前阶段大气污染治理成果,结合我办事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标

全面排查辖区内小散乱差企业的数量和行业,开展小散乱差企业治理,深层次消除各类环境污染隐患,确保完成省、市和实验区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清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等各项环保目标任务。

二、治理内容

治理范围是小散乱差企业、燃煤小锅炉、燃煤炉灶和畜禽养殖场等各类环境污染隐患。

小散乱差企业包括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 新五小”和“土小”企业,以及无环保设施、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环保不达标、无证无照、违规经营的规模小、效益差、污染物直排、无治理价值的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要指使用燃煤小锅炉、燃煤炉灶,冒黑烟,粉尘无组织排放,有扬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不达标、废水排放不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没有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防治设施不配套或者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畜禽养殖场;无证无照、违法建设、违规经营的小化工、小家具制造、小食品加工、小建材、小洗浴等一般制造企业和低端经营单位。

    三、治理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8月11日至15日)。全办事处各行政村、各单位、各站所办要将办事处对小散乱差企业开展集中治理的精神传达到辖区每个工业企业、饮食服务业、个体工商户等,全员发动,全民参与。

(二)排查阶段(2016年8月16日至24日)。各行政村、各单位、各站所办要充分发动人员,全方面排查,不留死角并按照附件表格要求填写排查情况,于8月24日前上报至办事处。

(三)全面治理阶段(2016年8月24日至9月20日)。各行政村对辖区各项环境污染隐患全面治理,要将排查出的问题分类整理汇总并针对问题建立治理工作进度台账,实行销号制度。

(四)回头看阶段(2016年9月21至30日)。办事处组织对小散乱差企业治理情况进行核查验收,确保治理效果。

    四、职责分工

本次治理工作实行“办事处统一领导,属地负责,部门分工协作,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由办事处统一组织实施。

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小散乱差企业治理工作的宣传工作。

纪委(督查办)负责对小散乱差企业治理过程中存在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的行为按照党工委、办事处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农办做好与社会事业局的协调工作,对辖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进行排查治理。

安监所做好与安监局的协调工作,负责对涉及小散乱差的工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依法治理。

执法队(巡防队)做好与综合执法局的协调工作,监管范围内的无证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取缔。

派出所负责依法对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涉及治安和刑事案件的行为进行查处。

供电所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对未整治到位的经营单位实施限电、断电措施。

工商所、食药所负责依法对无证照生产经营的单位予以取缔。

各行政村要落实环保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强力整治,对辖区内小散乱差企业治理工作承担第一责任,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核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治理实施方案,科学实施治理工作,并积极与各行业监管部门联系对接,确保治理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摸清底数,精准攻坚

各行政村要对各自辖区内的小散乱差企业进行摸排,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攻坚准。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小散乱差企业整治工作,研究制定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到人,采取切实有效的治理手段,治理大气污染难点问题。

(三)加强督导,强化责任

办事处纪委(督查办)要加强督查,组织验收核查,对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村要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迟缓、治理效果差的村要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强宣传,全民参与

党政办公室、各行政村要围绕小散乱差企业整治工作,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深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引导公众投身大气污染防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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