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50860156/2016-0011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龙源路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龙源文〔2016〕14号 | 成文日期:2016-08-11 | 发布日期:2016-08-12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村、各科(室),辖区各单位:
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党组织延伸,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各村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将加强基层干部纪律作风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夯实基层党组织作风建设、把管党治党和严明纪律作为一项重要的目标,推动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主要原则
(一)落实责任。各村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主动“对号入座”,主动解决问题。不回避、不敷衍、不推诿、不遮掩,勇于担当责任,带头抓好自身和村两委的纪律作风建设,做到纪律意识比别人强,政治敏锐性比别人高,廉洁自律比别人更严,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更好的履职尽责。
(二)标本兼治。以创新精神和法治意识抓纪律,加快形成科学、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狠抓制度的执行落实,以完善制度来规范强化问责,释放“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
(三)统筹协调。把纪律作风建设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落实省、市、区、办事处工作的一系列要求结合起来,科学摆布,协调推进,互促共进,以强化纪律作风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加强组织纪律观念
(一)会议制度
1.严格按照会议要求按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缺席、提前离会。
2.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不得替会。遇特殊情况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须提前向办事处主要领导汇报;其他村干部提前向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汇报。
(二)请销假制度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请销假,必须向党工委书记及办事处主任汇报,其他村干部请销假必须向包村领导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汇报,获得批准后方可请假。假期结束后,应及时销假。
(三)外出报告制度(因公、因私)
1.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村两委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的各种开会、参观、考察、学习等因公外出活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将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随行人员等情况分别报告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审批,并交党政办备案。
2.村两委自行组织的外出开会、参观、考察、学习等因公活动,应及时向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汇报,并履行相关手续,报党政办备案。
3.村组干部因公或因私外出的,应及时向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汇报。
4.国家法定节假日(含长假和周六周日)期间,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离开本市外出的,应及时向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及包村领导汇报。
5.外出开会、参观、考察、学习等活动结束后,应及时销假。
(四)处罚制度
依照龙源办〔2015〕7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