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办事处关于印发小散乱差企业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683157743/2016-0003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关 键 词:小散乱差,企业,治理
文    号:新港发〔2016〕24号成文日期:2016-08-12发布日期:2016-08-13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港办事处关于印发小散乱差企业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精神,进一步排查治理办事处小散乱差企业,巩固前阶段大气污染治理成果,结合办事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新港办事处小散乱差企业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精神,进一步排查治理办事处小散乱差企业,巩固前阶段大气污染治理成果,结合办事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标

全面排查辖区内小散乱差企业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多部门联动开展小散乱差企业治理,深层次消除各类环境污染隐患,确保完成省、市、区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清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等各项环保目标任务。

二、治理内容

治理范围是小散乱差企业、燃煤小锅炉、燃煤炉灶和畜禽养殖场等各类环境污染隐患。

小散乱差企业包括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和“土小”企业,以及无环保设施、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环保不达标、无证无照、违规经营的规模小、效益差、污染物直排、无治理价值的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要指使用燃煤小锅炉、燃煤炉灶,冒黑烟,粉尘无组织排放,有扬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不达标、废水排放不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没有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防治设施不配套或者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畜禽养殖场;无证无照、违法建设、违规经营的小化工、小家具制造、小食品加工、小建材、小洗浴等一般制造企业和低端经营单位。

三、治理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8月12日至15日)。各相关部门、各管区、各村要将办事处对小散乱差企业开展集中治理的精神传达到辖区内的每个工业企业、饮食服务业、个体工商户等,全员发动,全民参与。

(二)排查阶段(2016年8月16日至25日)。各相关部门、各管区、各村要充分发动人员,进行全方面排查,不留死角。各管区、各村要按照附件表格要求填写排查情况,并于8月23日前报至土地建设环保办公室。

(三)全面治理阶段(2016年8月26日至9月20日)。各相关部门、各管区、各村对辖区内的各项环境污染隐患全面治理。各管区、各村要将排查出的问题分类整理汇总,各相关部门要针对问题,建立治理工作进度台账,实行销号制度。

(四)回头看阶段(2016年9月21日至30日)。各相关部门、各管区、各村组织对小散乱差企业治理情况进行核查验收,确保治理效果。

四、职责分工

小散乱差企业治理工作实行“条块结合、条块同责”的工作模式。在“块”上,各管区、各村实行属地管理;在“条”上,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 “块”上的整治工作。坚持条块结合、齐抓共管,抓好落实。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小散乱差企业治理工作的宣传指导工作。

责任人:李明珠  责任领导:岳金强  吴永涛

(二)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负责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组织各级网格人员做好分包网格内小散乱差企业问题的排查、整治、上报工作。

责任人:吴英豪  责任领导:岳金强  吴永涛

(三)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小散乱差企业治理过程中存在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的行为,按照党工委、办事处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人:王春阳  责任领导:卢  刚  王  宁

(四)土地建设环保办公室负责对小散乱差企业的环保审批手续、环保设施以及排放达标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对手续不齐全或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的,依法责令停业、关闭,并组织对辖区小散乱差企业治理情况进行督查。

责任人:谢志海  责任领导:范国峰  翟杰伟

(五)农业办公室负责对畜禽养殖场进行排查治理。

责任人:张  浩  责任领导:周  涛  黄丰寅

(六)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对涉及小散乱差的工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依法治理。

责任人:李松凯  责任领导:周  涛  王晓东

(七)查违办负责依法对整治中涉及职责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 。

责任人:赵  杰  责任领导:范国峰

(八)新港派出所负责依法对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涉及治安和刑事案件的行为进行查处。

责任人:魏  炯

(九)新港工商所负责依法对无证照生产经营的单位予以取缔。

责任人:代新园

(十)食药所负责依照食品、药品管理相关法律对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责任人:冯春杰  责任领导:李军锋

(十一)党政办公室与郑州供电公司港区服务中心做好对接,负责按照政府要求依法对未整治到位的经营单位实施限电、断电措施。

责任人:李明珠  责任领导:岳金强  吴永涛

(十二)各管区、各村要落实环保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强力整治,不得瞒报、欺报。各管区、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对辖区内小散乱差企业治理工作承担第一责任。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承担直接责任。对存在的问题要排查到位、治理到位。

五、保障机制

(一)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建立日协调、周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各管区、各村每周向土建环办报送治理工作进度,土建环办汇总整理后统一上报党工委、办事处,确保各项工作如期保质完成。

(二)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土建环办要定期开展督查,对进度滞后、措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摸清底数,精准攻坚

各管区、各村要对各自辖区内的小散乱差企业进行摸排,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攻坚准。各有关部门要对各村的排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确保排查无遗漏、治理无死角。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各相关部门、各管区、各村要高度重视小散乱差企业整治工作,研究制定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到人,采取切实有效的治理手段,治理大气污染难点问题。各相关部门、各管区、各村于8月15日中午12:00前将治理方案报至土建环办。

(三)加强督导,强化责任

土建环办要加强督导,组织验收核查,对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要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迟缓、治理效果差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各有关部门、各管区、各村确定专职联络人,于8月13日前将联系人、联系电话上报土建环办。(联系人:谢志海,联系电话:13598860516。)

(四)加强宣传,全民参与

各相关部门、各管区、各村要充分利用条幅、标语、宣传页等形式,围绕小散乱差企业整治工作,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深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引导公众投身大气污染防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 1.“十五小”、“新五小”、“土小”企业名词解释

  2.新港办事处小散乱差企业调查表

  3.新港办事处燃煤锅炉、燃煤炉灶调查表

      4.新港办事处畜禽养殖调查表

附件
  • 附件1 名词解释.doc
  • 附件2 小散乱差企业调查表.xls
  • 附件3 燃煤锅炉、燃煤炉灶调查表.xls
  • 附件4 畜禽养殖场调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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