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636/2016-0006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上街区新安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8-15 | 发布日期:2016-08-1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安路街道办事处采取“四个加强”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监管,确保建筑工地施工安全。
一是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栏、宣传车、安全生产知识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同时,针对各个季节建筑施工多发事故,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二是加强主体责任落实。要求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防护设施,规范施工操作规程,确保万无一失。
三是加强重点部位管理。认真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重点是大型设备、深基坑安全管理,基坑壁的支护和基坑周边的防护,对各类脚手架及洞口、临边防护等隐患的检查,施工人员防火、防触电和防中毒的管理。
四是加强停工工地管理。明确工程停工前对工地现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做到材料堆放有序,深基坑洞口、临边得到有效防护,停工工地实施封闭管理,确保所有动力电源拉闸断电,机械设备处于安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