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11688/2016-0011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中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关 键 词: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8-12 | 发布日期:2016-08-1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对中牟县三刘寨引黄灌区调蓄工程配套绿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牟县三刘寨引黄灌区调蓄工程配套绿化项目
项目情况简介:中牟县三刘寨引黄灌区调蓄工程配套绿化项目位于郑汴物流通道与景观大道交汇处,项目总面积220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驳岸工程、道路铺装工程、景观工程、设施小品工程、建筑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护堤防渗工程等。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
施工厂界设置围栏,建筑材料遮盖堆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地面及时硬化,大风天气停止作业,对施工场地及时洒水。
(2)废水
将施工营地布置在市政管网铺设区域,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临时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外运肥田。在施工现场建造沉淀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含油量大的施工机械冲洗水或悬浮物含量高的其他施工废水处理后循环回用。
(3)噪声
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对高噪声设备的工作人员,应配戴耳套等防护用具;强化行车管理制度。
(4)固废
①建筑垃圾应在指定的堆放点存放,钢筋等材料可回收利用,其他垃圾采用封闭式废土运输车及时清运,并送到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倾倒点处置,不能随意拋弃、转移和扩散。②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场内指定的垃圾箱(筒)内,并定期清运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5)生态环境
加强水土流失的综合管理、做好水土保持规划。
2、运营期
(1)废气
汽车尾气:停车场周边设置绿化带,与活动场所隔离;加强机动车管理,进入停车场的机动车及时熄火,减少怠速尾气的排放量。
油烟废气:项目区域餐厅油烟经油烟净化机(去除效率85%)净化后,由各餐厅的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园区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牟县官渡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贾鲁河。
本项目园区内雨水均自然坡度组织排水,部分雨水经过组织及层层过滤,排入湖体,或下渗到周边的绿地。
(3)噪声
多种植乔木、灌木等并加大植树密度,形成绿化自然隔声屏障;控制汽车噪声;减少公共设施噪声影响。
(4)固废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生态环境
本项目建成后可有效控制该区域水土流失现象,生物多样性升高、群落结构更加复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更加完善,景观多样性升高,给该项目区域带来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正效益。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要求,布局合理;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污染贡献值小,影响小,污染物排放总量能适应环境功能级别,可维持环境功能目标;经济损益具有正面效应,项目能得到公众的支持。
因此,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和建议后,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在可控制范围内,具有环境的可行性。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针对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采取网上公示等方式发布信息,征求有关职能部门、专家及周围居民的公众意见,希望周围群众积极参与。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为:①你是否了解该项目建设?本项目建设是否能改善当地环境问题?②您认为目前当地环境质量如何?当地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项目建设会对您周围环境造成哪些影响?③您是否支持项目在此建设?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书面意见。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王晓飞 联系电话:0371-85301896
环评单位: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与东明路交叉口东汇大厦
联 系 人:娄世玲 联系电话:13253523662
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