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1752039/2016-00684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教育/业务信息/招生及录取工作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 关 键 词:入学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8-15 | 发布日期:2016-08-1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 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小学、初中学生入学办事指南
二、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审计厅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实施意见》(豫教基一[2012]81号)
三、 实施主体
航空港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四、 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
(一) 小学入学报名手续
本地户籍学生 :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父亲、母亲、孩子)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父亲、母亲)
3、《计划免疫保偿证》或《防疫接种卡》原件复印件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1、郑州市航空港区居住证
2、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或工商营业执照.
3、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准予在郑就读证明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父亲、母亲、孩子)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父亲、母亲)
6、《计划免疫保偿证》或《防疫接种卡》
以上材料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
(二) 小升初报名手续
本地户籍回流学生: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父亲、母亲、孩子)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父亲、母亲)
3、2016年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报名登记表(在郑州市区就读小学)
小学毕业证(在外地就读小学包括新郑、中牟等县区)。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郑州市航空港区居住证
2、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3、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户口所在地所应就读初中准予在郑就读证明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父亲、母亲、孩子)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父亲、母亲)
注:以上材料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不收原件)
五、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办结
六、 承诺办理时限
小升初报名时间:2016年6月14日至16日
小学入学报名时间:2016年8月中旬至下旬,待定
七、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八、 办理地点
小学入学报名地点:
本地户籍学生:户口所在地应就读的小学报名(各学校张贴招生范围),中心校做好巡视与监督。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航空港区中心学校,地址:郑港七路与郑港七街交叉口。
小升初报名地点:
航空港区中心学校(郑港七路与郑港七街交叉口)
九、 办公时间
8:30-12:00 14:00-17:30 (冬季)
8:30-12:00 14:30-18:00 (夏季)
十、 联系方式
0371--86199138 56591737 86216691
十一、投诉监督
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037186198969
区纪委:0371--86198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