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第三十九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具备原经营许可条件或者与备案信息不符且无法取得联系的,经原发证或者备案部门公示后,依法注销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在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信息中予以标注,并向社会公告”的规定,我局拟对以下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注销,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
公示期间,企业应与我局主动取得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企业未与我局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的,我局将对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予以注销,并在市局网站公告。
联系电话:0371-67178728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16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仓库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许可证号 | 有效期限 |
1 | 河南国润药业有限公司 | 郑州市航海东路1274号 | 郑州市航海东路1274号医疗器械库 | 董立明 | 董立明 | 豫011748 | 2013-5-16至2018-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