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处。公示期为2016年8月16日-2016年8月22日。
拟批准验收的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忠寰废弃油脂处理有限公司 | 废弃油脂资源化处理项目 | 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石油路8号 | 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 郑州忠寰废弃油脂处理有限公司原名为郑州中环废弃油脂处理有限公司,于 2013 年更名(同意名称变更文件见附件 15) , 该项目位于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石油路 8 号,该项目租用河南一德电器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为 4667m2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郑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于2010年1月编制完 成, 郑州市环保局于 2010 年 3 月 3 日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文号:郑环固审[2010]04 号,见附件 1) 。项目实际总投资约 600 万,其中实际环保投资 45 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 7.5%。 | 1废气:(1)锅炉废气经配套建设的高频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 12m 高排气筒排放。燃油锅炉有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 17 mg/m 3 、23 mg/m 3 、224mg/m 3 ,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表 2 标准中相应标准要求。 (2)生产池加热油烟废气、储存池产生的恶臭,经 2 套集气罩 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 经 15m 排气筒排放。油烟排放浓度为 1.83 mg/m 3 ,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表 2 中型类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0mg/m 3 的要求。 (3)项目产生无组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生产废水经废水收集池(建设 48m 3 废水收集池、 48m 3 应急事 故池各一座)暂存后采用密闭罐车运至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渗滤液分公司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噪声,锅炉风机等高噪声设备经隔声、 减震处理。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在 50.2~57.4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表 1 中 2 类区标 准昼间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滤渣与河南民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有处置协议,废活性炭返回 销售厂家再生利用。有废弃食用油 脂回收交接台帐记录,生产固废的流 向签订有协议,生产废水有委托处置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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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7 传真:6718920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环评处1005室(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