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32X/2016-00075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物价/业务信息/价费标准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物价局 | 关 键 词:国有经济,国有资产,物价,价格,收费,定价,目录 | |
文 号:郑价审函〔2016〕25号 | 成文日期:2016-08-05 | 发布日期:2016-08-17 |
体 裁:函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师范学院:
你校《郑州师范学院关于东校区高层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申请》(郑师院行〔2016〕69号)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利用社会资金建设高等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豫计收费〔2003〕2225号)精神,依据郑州市价格成本监测所《郑州师范学院东校区新建高层公寓定价成本监审报告》(郑价成审〔2016〕9号),结合你校实际,经研究,对你院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6人以下间(含6人间)住宿费标准:800元/生·学年。
二、6人以上间住宿费标准:600元/生·学年。
此批复自2016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春季学期结束,期满前2个月按规定重新申报审批。住宿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收费。其他与本批复不一致的批复文件同时废止。
你校应按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