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0893060/2016-00048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 |
发布机构:二七区安监局 | 关 键 词:监管 | |
文 号:二七安监管〔2016〕30号 | 成文日期:2016-08-17 | 发布日期:2016-08-17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局机关各科室、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及辖区成品油经营企业:
现将《二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品油经营企业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七日
二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品油经营企业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6]12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专项方案等9个专项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6]43号)精神,根据《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二七防领办[2016]34号)要求,结合我区成品油经营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总体部署及相关要求,通过对成品油市场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全区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顺利进行。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全面落实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彻底消除一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经营,杜绝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三、工作重点
按照《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二七防领办[2016]34号)文件中有关“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安监部门的工作重点为以下两项:一是对取得安全许可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是配合其他各职能部门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四、时间安排
此次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品油经营企业专项整治时间为即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五、职责分工
(一)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按照各中队管辖区域,负责对辖区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成品油经营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配合区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办事处联合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二)局监管科:负责组织全区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开展聘请专家安全检查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性审查工作;做好此次专项整治业务指导及资料汇总、上报工作。
(三)局职防科:负责全区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成品油经营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四)局法制科:负责此次专项整治的执法监督及执法卷宗审核等有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辖区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加强员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及应急救援演练;加强企业内部特殊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杜绝各类违规作业行为;通过认真开展聘请专家安全检查工作进一步解决企业深层次安全问题,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二)加强日常安全监督检查
各科室、监察大队要将此次专项整治做为近期安全监督检查的重点,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原则上一个月至少要完成一遍日常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督促企业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定时间完成整改,对经复查未按期完成整改的,要坚决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
(三)做好资料整理、建档备查工作
各科室、监察大队要做好此次专项整治文字、图片、文书等资料的整理,建立专门档案保存,迎接市、区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