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5498794/2016-0020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上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编制,人员,请示 | |
文 号:郑上食药监〔2016〕17号 | 成文日期:2016-08-17 | 发布日期:2016-08-17 |
体 裁:请示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区人民政府:
我区自2015年3月开始逐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将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职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划归区食药局,形成食品从生产到流通再到餐桌的安全问题全部归区食药局一家监管的局面,适应了新形势下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要求。但今年以来,伴随着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完成,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监管人员欠缺问题日益凸现。
我区在1镇5办共设立6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共核定全供事业编制22名(矿山所2名,其他5个镇(办)所各4名),但截至目前我区仍未开展基层食药监管所人员招录工作。即便本次招录人员到位,每个基层食药监管所也不足2人,远达不到省、市要求的6-9人的标准。人员到位率低,日常巡查人员少,监管覆盖面及监管频次达不到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工作漏洞不断涌现,已严重影响到我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开展。今年5月份以来,省、市不断对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督查,对建设工作不到位的地区将问责处理。
为确保全区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比照兄弟县(市、区)的做法,我局请求增加11名派遣人员(矿山所1名,其他5个镇(办)所各2名,经费全由镇办负责)。增加的派遣人员全部充实到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不但能保证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力量,同时也能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
妥否,请批示。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