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统计局四措施规范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工作

索 引 号:005291388/2016-0023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荥阳市统计局关 键 词:工作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8-17发布日期:2016-08-1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荥阳市统计局四措施规范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确保企业一套表信息翔实、准确,荥阳市采取四项措施推动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规范、有序。

一是确保基础信息准确无误。名录库信息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后续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提高基本单位名录库信息的准确性,荥阳市局要求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要求,在逐户落实的基础上,逐项充实完善单位基本信息,对上报的单位基本情况表要盖章留存备查,在源头上确保了新增单位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部门行政登记资料是名录库更新维护的唯一抓手,为此,我们要求各乡镇、街道在利用统一反馈资料的基础上,发挥自身主动性,积极与本地工商、税务等部门沟通衔接,及时完整地取得部门行政登记资料。并通过部门行政登记资料与基本单位名录库进行比对,可有效确保变更单位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三是强化业务指导。充分利用微信、QQ群等现代通讯方式保持与各乡镇、街道名录人员的业务指导,及时做好工作的上传下达;对新换统计员做好名录更新维护操作流程的培训;解决工作中反映的各种问题,对于集中反映的问题在QQ群中予以集中答复,保障了名录维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是坚持通报制度。在工作开展初期,坚持内部掌握,对个别工作进展缓慢的乡镇、街道进行电话督促。在时间过半后,坚持每天在QQ群通报进度,对连续三天进度缓慢的乡镇在做好工作指导的同时,并将进度情况通报给相关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进度通报制度的开展,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形成了比、赶、超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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