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211/2016-0002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规划计划 | |
发布机构:登封市文物管理局 | 关 键 词:综合,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8-10 | 发布日期:2016-08-18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6-08-17 | 废止日期 |
登封市文物管理局
关于大金店王惠麟故居保护维修工程
设计方案的批复
登封市嵩阳书院文物保管所:
你所《关于报批大金店王惠麟故居保护维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收悉,我局组织省、市相关专家对现场进行察看,并对方案审核、评审,征求专家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方案;
二、该方案需进行以下修改完善:
(一)进一步加强现状勘察,补充残损原因分析及安全性评估,明确工程性质。
(二)完善院内排水组织,对原始院内铺装应仔细调研,找出原始排水及做法。
(三)补充墙体纠偏及基础加固;墙体酥碱、裂缝;窗口裂缝、整体梁架等进一步评估,细化修复材料及工艺;
(四)正吻及垂兽要进一步考证,装修设计应进一步调研登封地区传统民居作法,应与原有形制、风格保持一致。
(五)细化大样图尺寸,为指导施工提供详细的依据。
(六)补充展示利用内容,按照《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范深度要求》,进一步深化、规范文字和图纸。
三、请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经我局核准后实施。工程实施前应按照《河南省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管理规定》履行开工备案手续,施工过程中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文物安全。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