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50860156/2016-0010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龙源路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龙源办〔2016〕53号 | 成文日期:2016-08-17 | 发布日期:2016-08-18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村、各(科)室,各网格:
为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建立城市环境安全屏障,根据《郑东新区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成立龙源路办事处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金彦伟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刘正伟 党工委副书记
吕 恺 办事处副主任
方 亮 办事处副主任
李海亮 党工委委员
黄 勇 工会主席
张 亮 武装部部长
邵伟忠 纪检监察室主任
段建华 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夏德才 副科级干部
王光辉 执法中队队长
张朝阳 派出所所长
成 员:赵海延 崔喜林 楚国聚 朱永安 曹福才
曹玉才 常小明 常建军 王志强 彭 玮
杨 熠 张 璐 刘 伟 陈小培 刘高尚 王梅生 杨晨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办公室,办事处副主任吕恺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合理安排部署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制定专项检查方案。
二、严格检查辖区内产废单位、经营单位,深入排查环境安全和监管隐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上报工作台帐及工作进展情况。
三、公安部门做好涉险犯罪案件的巡查和侦办工作,各部门间密切衔接配合,提升重点行业检查整治力度及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整治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