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1388/2016-00239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统计/业务信息/贸易统计 | |
| 发布机构:荥阳市统计局 | 关 键 词:业务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8-19 | 发布日期:2016-08-19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元至七月,我市累计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5.2亿元,同比增长15.3%,高于郑州市4.5个百分点。
按销售地区分,城镇累计完成118.4亿元,增长15.3%;
乡村累计完成26.7亿元,增长14.8%。
按行业分,批发业完成23.9亿元,增长15.2%;零售业完成82.7亿元,增15.5%;住宿业完成2.7亿元,增长14.7%;
餐饮业完成35.8亿元,增长1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