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47X/2016-0007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 关 键 词:政务,工作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8-19 | 发布日期:2016-08-1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强化学习渠道。双方互相学习先进、共同提高业务素能,搭建了一个平台。通过日常数据提取和传递频率的不断提高,双方在加工和应用方面的协作也会得到逐步加强,在开展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业务的过程中将真正实现优势互补,通过学习对方先进经验,改善自身的不足,达到共同进步,提高税收管理和服务水平的目的。
二是强化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涉税信息交换制度,建设国地税税源管理信息管理平台,统一税收征管数据口径和标准,加强数据质量审核把关,实现国地税税收信息资源有效共享,从中发现和解决共管税源容易忽视或漏征漏管死角,确保税款应收尽收。
三是强化纳税评估。成立国地税联合评估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联合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方法,解决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联合小组严格按照纳税评估工作程序和步骤,按统一的标准、统一的口径、统一力度,化解征纳风险。
四是强化联合服务。该局积极与国税协调,统一制定税法宣传计划,统一刊登宣传公告,统一组织活动,统一编印宣传材料,联合开展税法宣传,消除由于国地税宣传口径不统一导致纳税人对税收法律法规理解、应用等方面的分歧。
五是强化风险管控。共同制定税收风险管理年度合作计划,共同选择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风险项目,联合开展风险应对,共同识别高风险纳税人,共同研究应对方式,确定应对部门,联合组建风险应对团队,共同开展风险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