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63725558/2016-0011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
| 发布机构:郑州市中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政务,公示,公报公示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8-20 | 发布日期:2016-08-22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豫食药监通〔2013〕202号文件的通知
豫食药监药化监〔2016〕135号
2016年08月20日 发布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依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文件中“取消从事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批准”的要求,省局决定废止《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第三方物流试点工作的通知》(豫食药监通〔2013〕202号)。
2016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