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出台法律指导意见 恶意报警、扰警和恶意投诉将被严惩

索 引 号:00528361X/2016-0018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上街区公安局关 键 词:恶意报警,恶意投诉,严惩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8-17发布日期:2016-08-2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省公安厅出台法律指导意见 恶意报警、扰警和恶意投诉将被严惩

     “警察叔叔,我妈妈是坏人,逼我写作业,快来把她抓走!”“前妻拒绝复婚,男子称前妻遭强奸又被绑架。”“钱挥霍完了没法跟家里交代,报警称自己遭遇抢劫。”“跟人吵架,为泄气报警称自己‘被人拿刀快把头砍掉了’”……这都不是网络段子,而是我省公安机关110指挥中心日常接警的奇葩案例。

      近两年,我省110接警逐年上升,无效警情也“水涨船高”。今后恶意报警、扰警、投诉等浪费110资源的“假警”将被严惩,依据是近日省公安厅出台的《关于对恶意报警、扰警及恶意投诉案件办理的法律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8月17日,省公安厅法制总队解释《意见》,并公布因恶意骚扰110被处罚的案例。

 

      三门峡陕州区一男子郭某无合法诉求而多次拨打110报警电话,分别于今年2月6日拨打17次,2月18日拨打11次,2月22日拨打55次,接警人员多次告知郭某其行为扰乱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应立即停止骚扰行为,但郭某胡言乱语、辱骂接警员,不断重复报警,导致110报警平台电话无法正常接听。最后,三门峡市东城分局对郭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

 

      今年4月18日20时许,郑某向巩义市公安局110指挥平台报警时谎称“被人拿刀快把头砍掉了,快把人砍死了”。巩义市公安局接警后启动命案侦破应急预案,调派警力20余人次,出警民警赶到现场却发现“被骗了”。原来郑某因卖鞋生意和陈某发生撕拽,相互推搡,并无人员伤亡。4月19日,当地警方以谎报案情对郑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

 

      今年5月23日20时25分,驻马店市驿城区张某闲来无聊,为寻求精神刺激拨打110报警电话,并无故辱骂驻马店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警员。随后,警方以寻衅滋事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恶意报警、扰警、恶意投诉的行为,严重占用有限的110资源,导致部分真正需要紧急救助的群众无法得到及时的帮助和保护。”省公安厅法制总队相关人士称,为此近日省公安厅印发该《意见》,其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对恶意报警、扰警、恶意投诉等违法犯罪行为提出法律指导意见,将指导全省公安机关依法、规范办理此类案件。

 

      《意见》中具体规定了10类骚扰110等违法行为:

 

      扰乱单位秩序; 谎报警情; 谎报案情; 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 诬告陷害;

  

      寻衅滋事;阻碍执行职务、妨害公务;对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定性处理意见;其他恶意报警、扰警和恶意投诉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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