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1257/2016-00132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粮食/业务信息/粮油调控、储备 | |
| 发布机构:荥阳市粮食局 | 关 键 词:粮食,业务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8-23 | 发布日期:2016-08-23 |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6-08-23 | 废止日期:2016-09-30 |
今年我国小麦主产区在新麦收获上市期间,连续遭遇强降雨,小麦出现倒伏、生芽等情况,不完善粒明显增多,郑州市也不例外。
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避免出现农民“卖粮难”,郑州市粮食局联合郑州市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营业部共同出台了《关于做好超标小麦收购工作的通知》,最大限度减少农民损失,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确保食品安全。
文件本着鼓励社会企业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积极参与超标小麦收购工作的原则,对于面粉加工企业、饲料加工业参与收购5000吨以上,每吨补贴30元;市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5000吨以上,每吨补贴150元,作为临时承储,分类储存,储存期最长一年。
经过企业自愿申请,郑州市粮食局进行审核,最终批准了益海嘉里(郑州)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中粮(郑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河南雪燕制粉有限公司、中粮郑州海嘉食品有限公司、郑州金苑面业有限公司、郑州市军粮供应中心、郑州粮油食品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河南郑州中原国家粮食储备库、河南郑州兴隆国家粮食储备库等9家企业参与收购。
荥阳市收购主体:郑州市军粮供应中心
收购地址:乔楼镇12路汽车站东200米路南“郑州泰和粮油科技有限公司”院内,
收购时间: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
收购价格:市场价
我市广大农民朋友家中有2016年生产的超标小麦需要出售的,可以到上述地址进行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