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3157751/2016-00015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办事处 | 关 键 词:组织,机构,下设机构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8-24 | 发布日期:2016-08-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社会事务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民政、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分管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二、组织指导各村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三、负责办事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调查、申报和保障资金的发放,做好扶贫济困和救灾工作。
四、负责办事处优抚对象抚恤金、义务兵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拥军优属的日常工作。
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六、负责殡葬管理,公墓建设。
七、认真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各项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