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5498794/2016-0020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郑州市上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关 键 词:任免,职务,通知 | |
文 号:上人常〔2016〕29号 | 成文日期:2016-08-25 | 发布日期:2016-08-25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上街区人民政府:
根据翟晓宾区长《关于提请陈凯、刘晓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上政文〔2016〕61号),经上街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16年8月24日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凯同志为上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晓辉同志的上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