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97863874/2016-0040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国家税务局 | 关 键 词:人事,任免,人事任免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8-25 | 发布日期:2016-08-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荥阳市国家税务局文件
荥国税任字〔2016〕1号
荥阳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张风英等四十六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税务分局、稽查局、机关各科室:
经荥阳市国家税务局2016年4月6日研究决定:
任命张风英为荥阳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宋振有为荥阳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许铮为荥阳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李国婷为荥阳市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杨书静为荥阳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科长;
任命张巍为荥阳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毛慧慧为荥阳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张丽娟为荥阳市国家税务局征管科技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杨胜利为荥阳市国家税务局财务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高东辉为荥阳市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张慧为荥阳市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李宏鑫为荥阳市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高保定为荥阳市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科副科长;
任命宋小伟为荥阳市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科副科长;
任命陈振三为荥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专职监察员(正股级);
任命唐国栋为荥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科科长(副股级,试用期一年);
任命李延飞为荥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案件审理科科长(副股级,试用期一年);
任命孔海滨为荥阳市国家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专职监察员(正股级,试用期一年);
任命邢建辉为荥阳市国家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副局长兼税源管理一股股长(正股级,试用期一年);
任命付德军为荥阳市国家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副局长兼税源管理二股股长(正股级,试用期一年);
任命朱秋红为荥阳市国家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综合管理股股长(副股级,试用期一年);
任命赵俊生为荥阳市国家税务局大河税务分局副局长兼税源管理一股股长(正股级);
任命张重阳为荥阳市国家税务局大河税务分局专职监察员(正股级,试用期一年);
任命冯玲娟为荥阳市国家税务局大河税务分局副局长兼综合管理股股长(正股级,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永海为荥阳市国家税务局高村税务分局专职监察员(正股级);
任命陈增志为荥阳市国家税务局高村税务分局副局长兼税源管理股股长(副股级);
任命楚伟杰为荥阳市国家税务局王村税务分局副局长兼税源管理股股长(正股级);
任命樊长勇为荥阳市国家税务局王村税务分局专职监察员(副股级);
免去张风英荥阳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工作)职务;
免去宋小伟荥阳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胜利荥阳市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赵淑琴荥阳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科长职务;
免去高保定荥阳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副科长职务;
免去冯玲娟荥阳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副科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职务;
免去高东辉荥阳市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科副科长(负责工作)职务;
免去朱晓峰荥阳市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科科长职务;
免去李宏鑫荥阳市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陈振三荥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正股级)职务;
免去赵二军荥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副股级,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职务;
免去邢建辉荥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科科长(副股级)职务;
免去杨书静荥阳市国家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副局长(正股级)职务;
免去孔海滨荥阳市国家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副局长(副股级,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职务;
免去付德军荥阳市国家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副局长(副股级)职务;
免去张重阳荥阳市国家税务局大河税务分局副局长(副股级,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职务。
免去王永海荥阳市国家税务局高村税务分局副局长(正股级)职务。
免去樊长勇荥阳市国家税务局王村税务分局副局长(副股级)职务。
荥阳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4月6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荥阳市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科承办 办公室2016年4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