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449/2016-0024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部门决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8-25 | 发布日期:2016-08-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部门概况
中共登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位于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市委综合楼,单位共56人。单位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3、负责对各级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和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案件中党员的处分;
5、负责受理纪检监察来访、来信及举报案件,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
6、负责组织对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7、负责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抓好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8、完成党委、市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889.62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2015年度支出总计889.6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9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8.3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89.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10万元,主要用于交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3、住房保障支出23.9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4、行政运行支出693.02万元。
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3.54万元。
6、大案要案查处支出41.75万元。
7、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中共登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38.0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决算22.33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5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76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车辆油修费、保险费等运行费用。
2014年大院统一核算所以没有单独三公经费,故没有对比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内容
除上述内容之外,对于社会公众依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出的申请公开内容,由各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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