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77640889/2016-00122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 | 关 键 词:下设机构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8-25 | 发布日期:2016-08-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 制定办事处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全面落实上级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
3 、宣传普及避孕节育及优生优育知识,做好孕前优生筛查工作,认真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并做好避孕药具管理工作;
4、及时、准确地掌握人口自然变动情况和育龄妇女的婚育、节育情况,做好人口统计和信息台帐,掌握人口计生工作动态,提出工作建议,当好办事处领导的参谋、助手;
5、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为流动人员提供免费避孕药具,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环孕情服务,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办理和查验工作;
6、指导督促各村及辖区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做好村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员的培训工作,落实计生管理员月例会制度;
7、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8、负责一孩、二孩服务证审核发放工作;
9、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
10、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信访工作,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计生案件,协助实验区依法征缴社会抚养费;
11、认真完成办事处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各项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