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77640889/2016-00120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 | 关 键 词:下设机构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8-25 | 发布日期:2016-08-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组织学习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
2、在区统计中心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和开展本辖区的统计工作,行使综合统计职能;
3、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划范围内的各项社会经济调查,督促辅助调查员、记账户做好住户调查工作;
4、承担国家和省、市部署的各类抽样调查和周期性的调查任务;
5、负责搜查、整理辖区内的统计数据资料,建立健全各种统计台账,积极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及时为党工委、办事处提供统计数据、经济信息和其他统计服务;
6、动态维护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名录库,为经常性的统计调查奠定基础;
7、完成国家、省、市及县(市)区统计局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8、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