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77640889/2016-00117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 | 关 键 词:下设机构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8-25 | 发布日期:2016-08-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 、负责落实滨河办事处党工委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的协调落实与督促检查。
2 、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建设的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
3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指导基层党组织加强班子建设、民主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
4 、对墓层党组织的设置、隶属关系、活动内容、工作方式、制度创新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5 、负责指导阵地建设、党员培训、“部门包联社区(村)”等工作。
6 、总结推广加强农村、非公等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整顿后进组织的经验。
7 、负责调查了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情况,指导其做好党的建设工作。
8 、承办滨河办事处党工委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相关会议。
9 、承办滨河办事处党工委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