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公务印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 索引号:085569182/2016-0022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
  • 关键词: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6-08-24
  • 发布日期:2016-08-25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公务印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公务印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受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公务印刷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公务印刷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LZHB-YSFW-2016(II)

    二、招标项目简况

    1、采购范围: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宣传品及印刷品等的制作及印刷服务。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划分:1个标段,选取3家入围单位。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中包含有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的内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2015年度);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参加报名的,仅提供身份证);

    (2)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

    (3)2015年度财务报表;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由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签字并加盖单位盖章);

    以上材料需出示原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4日至8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郑东新区台商大厦(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东南)20楼2005室报名,报名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13日15:0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圣菲特花园酒店(郑东新区金水路与通泰路交叉口北约30米路东)3楼贵宾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东新区台商大厦(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东南)20楼2005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传真:0371-86103586

    电子邮箱:26028939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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